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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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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调研员聘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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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日期: 2020年4月20日

一、仲裁研究院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作为集仲裁学科建设、仲裁人才培养、仲裁科学研究、仲裁法治建设、仲裁咨询服务五位一体的协同创新中心,旨在打造我国一流的仲裁研究机构、人才培养基地和纠纷解决智库,推动中国仲裁理论界与实务界紧密结合,协同创新。

    仲裁研究院携手仲裁行业,与各个行业开展广泛合作,积极推动行业纠纷解决人才的培养,以及非诉讼方式在行业纠纷解决方面的发展,并愿意携手行业共同开发行业内专业的纠纷解决机制,尤其是行业纠纷解决机制与仲裁制度相衔接的实践模式。研究院建立纠纷解决智库,并吸纳了一批兼职调研员。该智库面向不同行业针对性设立,根据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提供纠纷解决及相关领域的专业培训、专家咨询、中立评估等综合服务。研究院依托法大丰富优质的法学最高学府资源,鼎力促进各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及规范化建设,并在国际交流与合作层面,协助参与行业的国际规则制定与评判,通过仲裁方式实现业内纠纷无国界、合理快速解决,增强行业在国际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助力中国企业走向国际,维护权益。

二、聘任对象

    各大高校、各级法院、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全国人大、仲裁机构、律所、企业、各行业、专业协会等理论和实务部门的资深专家和学者。

三、聘任条件

1、政治道德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中国政法大学各项规定。 

2、调研员条件:

申请仲裁研究院调研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人员:硕士研究生以上,具有优秀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

(2)理事单位人员:具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的仲裁秘书。

(3)律师:具有律师从业资格。

(4)企业法务:具有一年以上实务经验者。

(5)法官: 现任或曾任法官。

(6)仲裁员:为现任商事仲裁机构仲裁员。

(7)高校研究生:仲裁相关专业、或曾在仲裁研究院仲裁公信力评估项目中被评为优秀。

(8)仲裁研究院院委会通过并认为具有仲裁研究院调研员资格的。

四、聘任流程

1、申报采取自愿原则,由仲裁研究院拟聘、各机构推荐和自行申请。

2、填写调研员在线申请表。

3、仲裁研究院院委会组织审核。

4、审核通过后颁发资格聘书。

五、调研员权益

1、在仲裁研究院建立档案备案,颁发调研员聘任证书,任期四年,享有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调研员职务身份及使用本研究院标识资格。

2、仲裁研究院定期向调研员提供最新的政策趋势、专家分析、权威数据和实务信息等,并推荐调研员成为相关课题组研究成员及合作院系兼职导师。

3、可以参加仲裁研究院联合各机构组织的专题论坛、学术交流、研讨会等活动。

4、仲裁研究院将推荐杰出调研员作为仲裁研究院兼职副研究员。

六、调研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中国政法大学管理规定和条例,维护仲裁研究院声誉。

2、积极参加仲裁研究院组织的各项科研活动。

3、不定期向仲裁研究院汇报科研工作,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七、科研方向

仲裁研究院主要围绕国内外仲裁行业而展开。仲裁研究院科研课题主要包含:

1、仲裁法体例等修法重大问题研究

2、完善仲裁制度若干问题研究

3、在线争议解决问题研究

4、仲裁司法审查大数据问题研究

5、国际体育仲裁案例大数据

6、仲裁公信力第三方评估问题研究

7、其他仲裁问题研究


在线申报: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调研员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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