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版 收藏夹 仲裁研究院首页 中国政法大学首页
资讯中心
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研究院动态
2017年自贸区纠纷解决与临时仲裁专题研讨征稿及论坛通知

2017年自贸区纠纷解决与临时仲裁
专题研讨征稿及论坛通知

微信图片_20170925152114.jpg

一、时间: 2017年11月3日(星期五)13:30-18:00

二、地点: 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科研楼二层报告厅

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三、主办单位: 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四、支持单位: 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

五、联合主办:上海邦信阳中建中汇律师事务所

六、会议定位:为推动临时仲裁在自贸试验区落地施行,健全司法支持临时仲裁及其他配套制度,培育有国际竞争力的仲裁服务行业,繁荣仲裁服务市场,完善自贸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探索仲裁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总结国际投资领域临时仲裁的经验,充分挖掘临时仲裁在"一带一路"倡议推进和企业"走出去"过程中的理论和实践价值,精进临时仲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规则操作,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举办"2017年自贸区纠纷解决与临时仲裁会议"。

论坛将特邀最高院、人大、法制办、贸促会等相关部门领导,自贸区相关部门领导、自贸区涉及的仲裁机构、法院、争议解决机构代表,与研究人员、仲裁员、律师和法务人员共同参加。

七、专题研讨论坛原则:发言人由主办方从递交书面文件的嘉宾中选取。

本会议即日起对外公布并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书面发言材料或论文同时递交邮箱zmqjfjj@sina.con,gf120601@163.com。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具体要求如下:

◎字数不限,言之有物

◎投稿欢迎本次论坛主题原创文章,或近两年内发表的相关主题文章。

◎本会议即日起接受报名,报名人员请将书面发言材料或论文同时递交邮箱zmqjfjj@sina.com,gf120601@163.com。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

◎关于会议发言相关参考主题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如何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实验区建设提供司法的意见》("《意见》")第九条

1、如何起草一份符合《意见》要求的特定/临时仲裁协议?

2、中国内地特定/临时仲裁程序应适用何种临时仲裁规则?

3、什么条件或资格的仲裁员才符合特定仲裁员的要求或标准?

4、如何推动《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在中国内地特定/临时仲裁中的适用? 

5、何地何级别的人民法院是审查特定/临时仲裁协议的管辖权法院?

6、自贸区主体之间是否可以约定中国内地之外的涉外临时仲裁?

7、如何看待《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规定的特定/临时仲裁的管理机构?

8、如何看待仲裁机构管理临时仲裁程序?

9、如何推动中国特定/临时仲裁第一案的出现?谁愿意做中国内地特定/临时仲裁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10、如何推动修改中国仲裁法包括临时仲裁在内以与世界仲裁同步?11、你认为《中国临时仲裁示范仲裁规则》还有哪些需要改善的地方?

(二)"一带一路"机构仲裁、临时仲裁与投资条约仲裁

1、总结迄今为止中国所涉投资条约仲裁案的经验与反思

2、如何推动"一带一路"商事及投资条约仲裁适用中国仲裁机构的商事仲裁规则及或国际投资条约仲裁规则

3、如何推动"一带一路"商事仲裁和投资条约仲裁适用临时仲裁程序规则在国内外进行临时仲裁

4、投资条约仲裁裁决的法律性质(商事裁决抑或其他?)

5、中国执行投资条约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

6、中国执行投资条约仲裁裁决的机构

7、如何推动和促进中国国际投资条约仲裁法的制定(包括修改仲裁法、制定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

八、会议议程

        13:30-13:45  黄进校长发言

        13:45-15:45  第一单元 自由贸易试验区纠纷解决与临时仲裁

        15:45-16:00  茶歇15分钟

        16:00-17:30  第二单元 "一带一路"商事与投资条约仲裁 

        17:30-18:00  第三单元 自由发言与讨论提问

        注:会议具体详细议程会前再行及时通知

qrcode_for_gh_14e64d1db21e_1280.jpg

 
版权所有: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 京ICP备11034906号-2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地理位置| 联系我们
      在线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