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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法庭日臻完善 黄进等受聘首批专家委员

2018年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成立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特聘32名中外专家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并召开第一次专家委员会研讨会。我校校长黄进教授获聘首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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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保障与促进国际商事法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支持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专家委员会的成立,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取得的新进展,是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日臻完善的重要标志。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的设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年1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牵头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 

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所做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对此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指出:人民法院在2018年工作中要“认真落实中央深改组通过的《意见》,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和知识产权审判,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审判庭,推进‘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

6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任命张勇健、王闯、高晓力、奚向阳、孙祥壮、沈红雨、朱理、杜军8名法官为国际商事法庭首批法官。

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并印发了《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第一国际商事法庭”,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受理当事人之间的跨境商事纠纷案件。同日,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开始正式办公。

8月26日,作为国际商事法庭配套机制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立。来自不同法系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专家组成的专委会,为国际商事法庭的“国际范”奠定了基础。

今年最高院落实“国际商事法庭”建设的进度可谓“快马加鞭”,仲裁研究院也一直在关注并参与相关的研究与论证。国际商事法庭与专家委员会将如何开展工作?国际商事法庭与现有法院相较,到底有何不同特色?仲裁研究院将在新学期结合“中国仲裁周”活动推出相关专题讲座,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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