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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正义:法大数字正义与在线争议解决论坛成功举行

数字正义:争议解决数字时代新定义 法大数字正义与在线争议解决论坛成功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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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3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法治信息管理学院共同主办的“数字正义与在线争议解决论坛”在法大学院路校区成功举办,该场论坛也是“2019中国仲裁周”系列活动之中国政法大学专场。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仲裁处处长石海,北京互联网法院庭长赵长新,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等数十家国内与香港仲裁机构代表,与来自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和电子证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参会。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时建中教授出席论坛,并与石海处长分别致辞。论坛由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兼副院长姜丽丽和法治信息管理学院执行院长李净分别主持。法制日报社、金律良言等媒体参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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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建中对参会嘉宾和爆满的会场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祝贺!他表示,数字正义是我们时代最具挑战性的题目。在数字化时代,数字化的经济活动,构成我们时代纠纷解决的主要对象。数字经济是以信息作为主要核心要素,以网络为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为重要动力的经济活动。数字经济直接导致人们的行为被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平台化。法律关系越来越多的通过网络建立起来,经济行为以数据的方式存储,线上发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这些数字化的纠纷对仲裁机构和法院提出三方面的挑战,即纠纷解决结果更公正,正义实现更便捷、正义实现过程更透明。中国政法大学和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建立的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能够培养同时具备法律知识和信息技术的人才,可以更好地应对时代的挑战。具备数字化能力的仲裁机构和在线纠纷解决平台,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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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石海在致辞中表示,互联网发展对各行各业产生了剧烈的冲击,对于纠纷解决,特别是仲裁行业的发展,也面临能否拥抱互联网与数字经济,跟上时代脉搏的问题。近五六年来中国仲裁逐步在探索在线仲裁业务,去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仲裁制度 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中,专门有对发展互联网仲裁的相关意见,研究和发展“互联网+仲裁”即是明确提出的23项具体任务之一。石海强调,发展在线仲裁作为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重要内容,也是仲裁法修订的重要议题,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圆桌论坛阶段,与会嘉宾对“数字正义”的社会需求基础、法律人工智能的实现方案以及相关问题的法理探讨进行了热烈讨论与交互,回应了论坛的三个议题:数字正义之基:数字时代的纠纷及其解决需求;数字正义之路:在线争议解决(ODR)的法律人工智能之路;以及数字正义之论:在线争议解决(ODR)法理问题探讨。


第一单元

数字正义之基:数字时代的纠纷及其解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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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兼法治信息管理学院联席院长许建峰在发言中从三个层次剖析了智慧法院的建设工作:在网络建设方面,互联网法院近年来案件量快速增长、技术能力也飞速发展;在司法公开方面,中国裁判文书网已经建成了世界最大的裁判文书公开网站,文书数量已经超过7000万;在探索创新方面,基于微信小程序开发的移动微法院目前已经完成试点,将在全国法院系统进行推广,旨在打造建设集约、服务集聚、数据集中、管理集成的一站式移动诉讼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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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庭长赵长新分别从三个方面介绍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实践,其中包括(1)互联网法院全流程一站式纠纷解决模式;(2)互联网法院专门对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当事人所创造的智慧服务体系;(3)互联网法院在区块链技术方面做出的尝试。他表示,北京互联网法院应用的“天平链”作为互联网技术司法应用场景之一,形成了从数据生成、数据存证、数据取证、数据采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建立了涵盖知识产权、金融交易、电子合同、通用存证、公益诉讼等多应用的服务生态,成为区块链司法电子存证的典型应用。此外,他还分享了北京互联网法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用区块链实现执行“一键立案”的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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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多元争议解决处副处长崔新民首先介绍了线上域名争议解决体制的框架结构,并且分享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从2009年制定国内第一部网上仲裁规则至今,在互联网仲裁领域发展的实践经验以及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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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陈波分享了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线上线下相结合解决纠纷机制的创新经验,她指出,即将发布的中国海仲网上仲裁规则与仲裁研究院支持研发的仲裁云平台2.0系统相匹配,有四大亮点:一是明确网上仲裁概念,克服过渡期滞后性;二是设置快速程序专章,凸显网上仲裁高效性;三是明确电子证据认定,连通区块链等核心技术;四是允许程序转换,保障线上线下仲裁程序转换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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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政法论坛》编审寇丽对第一单元的发言嘉宾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并且向大家提出了一系列值得思考的问题,包括关于线上争议解决收费、网上送达、网上仲裁的承认与执行等问题。


第二单元

数字正义之路:在线争议解决(ODR)的法律人工智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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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宋建宝从司法角度,对最高院关于互联网纠纷解决出台规定中的一些困惑进行了介绍,包括电子数据存证、以法院主导的电子数据区块链平台、司法鉴定机构、国家统一认证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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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认证服务产业联盟秘书长刘权介绍了区块链等电子数据存证技术手段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同时也提出了电子数据在被司法采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阻碍和问题,主要包括审判人员、裁决人员对于电子数据存证手段的认识程度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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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副运营总监蔡伟平首先介绍了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并分享了在线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在纠纷解决程序衔接方面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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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研究员周蔚介绍了仲裁云平台2.0版的整体设计和三大优势。首先,在技术框架上,整合互联网仲裁系统技术架构,利用送达系统、当事人系统、即时通信应用、网络视频会议等互联网技术实现在线仲裁程序;第二,在功能设计上,考虑法律规定和仲裁规则之间衔接,保留了线下仲裁的优势和特点,又充分运用互联网仲裁审理方式的高效快捷,打破时空限制,实现网上立案、在线答辩、在线组庭、在线审理、在线裁决程序;第三,在程序设计上,采用线下仲裁与线上仲裁相衔接、线下司法专递送达作为补充,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和法律人工智能方法,支持仲裁庭充分听取核实当事人提交的答辩、举证和质证的基础上做出理性的裁判。2.0系统不仅提供前期客户服务与后期纠纷解决相结合的全流程服务解决方案,而且在仲裁过程中强调通过规范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仲裁妥善解决纠纷目标的实现,整体上凸显了“预防+解决”并重的争议解决设计思路。

他表示,鉴于当前在线仲裁和在线法院的技术标准和衔接流程尚未统一,在线仲裁裁决到司法审查阶段面临要转为线下审查的尴尬,这是在线争议解决下一步必然要“打通”的问题,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发展也将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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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首先对第二单元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点评并高度赞许。他从金融行业发展的视角分析提出,当前银行业存有大量争议亟待解决,仲裁因其广泛利用社会资源,以及服务高效等制度性优势,是金融争议解决的优选方式。他表示,互联网仲裁对于银行业纠纷解决而言,目前还远远不能满足需求,互联网仲裁的发展脚步应该迈的更大一些。同时他认为,仲裁机构在提供在线争议解决方面应对注重合法化、规划化以及通用化,当前各家仲裁机构各自的在线仲裁平台建设水平相差较大,这对金融用户也是风险,仲裁界应对考虑通过共享共建的方式实现在线仲裁的规范统一发展,仲裁研究院支持研发的2.0版仲裁云平台是个非常好的尝试,可以为行业提供标准和规则的支持,有助于帮助金融客户实现数字正义。


第三单元

数字正义之论:在线争议解决(ODR)法理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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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汪庆华表示随着数字经济的到来,平台大数据技术应用在更好的实现人们所期望之公平正义目标的同时,也带来一些挑战,包括数字鸿沟的产生、社会偏见的强化和无眠劳动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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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薇介绍了众包网上争议解决的理念,并从群体智慧如何解决网络争议的角度,对淘宝大众评审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进行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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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仲裁研究院副秘书长薛童就我们在互联网与大数据时代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做了多维度探讨。包括人工智能辅助裁判、“第四方”程序参与者的应用、大数据预防纠纷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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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现代法学》专职副主编董彦斌对第三单元嘉宾的发言予以了高度的评价。他将本次论坛的讨论提升到了哲学的高度,认为数字时代使司法正义减负,善恶之分实际对人类自律的要求更高。人不自律的话,数字时代就不是明天,而是一场巨大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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