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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师生对话“仲裁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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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师生对话“仲裁大讲堂”

6月2日上午,由仲裁研究院发起的仲裁大讲堂系列活动之“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体系”研讨会在学院路校区科研楼B211会议室举行。本次活动由仲裁研究院和国际法学院联合举办,特邀美国佩珀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法学院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Straus Institute for Dispute Resolution)负责人杰克•科埃(Jack J. Coe)教授及其法学院学生一行与法大师生交流研讨。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教授、仲裁研究院秘书长姜丽丽老师共同主持了交流活动;我校校友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仲裁员董箫律师及两院教师、研究生、留学生等几十人参加了交流讨论,现场气氛热烈友好,双方均表示“获益匪浅”。

佩珀代因大学法学院以其在“仲裁与争议解决”领域的突出优势而在美国法学院中独具特色,并在美国争议解决领域的研究与教学中名列前茅。Jack J. Coe教授不仅在法学教育和研究方面具有深厚造诣,而且长期活跃在国际商事仲裁、国际投资仲裁、国际谈判等实务领域,是美国国际商事仲裁法重述的报告人之一。讲座之前,孔庆江院长专门与Jack J. Coe教授座谈,向其及来访师生介绍了法大历史、学科特色及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等方面的内容,并表达了国际法学院、尤其是仲裁研究院在接下来的发展中将更加重视国际合作、希望加强两院校之间在学术科研、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的愿望;姜丽丽代表仲裁研究院向Jack J. Coe教授发出了双方共同开发仲裁与争议解决国际课程的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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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J. Coe教授在讲座前介绍了随行的七位法律博士生(JD),他们均为经过选拔的优秀学生,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共同点是对仲裁很感兴趣,并且以后想要从事仲裁行业工作。Jack J. Coe教授结合其本人的经历和经验,与大家分享了在科研、教学和实务操作等方面的相互支撑与平衡把握,还侧重介绍了施特劳斯争议解决中心——在过去的二十年中,它被认为是美国该领域内最好的一个机构——在课程设置和社会服务方面的特色,特别是它面向律师等实务界人士提供的培训课程广受欢迎。Jack J. Coe教授希望与中国师生有更多交流,双方就当前中国仲裁法修改中遇到的争论问题、中国文化与法律的问题、法律教育改革问题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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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院覃华平老师结合中国仲裁法第58条关于“仲裁裁决撤销情形”的规定,与Jack J. Coe教授讨论了关于仲裁裁决撤销依据方面的问题。覃华平表示,其中关于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这项规定情形,是不是涉及对仲裁裁决的“实体审查”而显不当?Jack J. Coe教授表示,美国法律虽然没有直接提及“隐瞒证据”等情形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撤销或不予执行,但在美国法院的审查中,法官将会审查仲裁庭是否存在“偏见”,而导致偏见的范围很广,可能包括伪造证据、贿赂证人等情形。在“法院不得审查仲裁裁决实体问题”原则下,学者们还是应呼吁和设计出合适的法律规范,避免法院过多地关注证据事宜。覃华平还就《纽约公约》条文中对“may”的理解,以及实践中仲裁裁决在仲裁地被撤销后,还能否在《纽约公约》其它缔约国和地区执行的问题,与Jack J. Coe教授做了交流。姜丽丽就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均有争论的是否放开“临时仲裁”制度问题与大家做了交流。她表示,当前中国仲裁法是不允许临时仲裁的,但在下一步修改中,是否应该放开或逐步放开临时仲裁?应当考虑哪些方面因素?Jack J. Coe教授认为,仲裁的关键在于仲裁庭,美国仲裁法允许临时仲裁,有经验的仲裁员有能力进行非常棒的临时仲裁。临时仲裁既有优点,又有缺点——它的优点在于节省开支,还能让更少的人涉入仲裁,从而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尤其是商业秘密;它的缺点相对而言,或许是会给仲裁员带来更多的工作量。但因为临时仲裁在美国有相当长的历史了,所以Jack J. Coe教授表示,他已经非常习惯这项制度了,而且多次担任临时仲裁的仲裁员,不认为临时仲裁相对机构仲裁会有什么特别值得担心之处。这个问题引发了现场激烈的讨论。董箫律师表示,中国的文化传统倾向于更相信某个组织而非个人,若将一个重要或大额的纠纷交给三个仲裁员就解决了,可能很多人会无法接受,尤其是无法接受这样的裁断具有执行力。他表示,在中国可能还需要有更长的时间,让人们逐渐接受临时仲裁的观念。覃华平也表示她发现当前很多律师都无法接受临时仲裁,那在实际执行中可能会存在很大问题。孔庆江教授则表示,中国现有的仲裁机构已经足够多了,每个城市基本上都有一个仲裁机构,应当能够满足社会需要,因此放开临时仲裁制度也许并没有那么迫切,更重要的问题在于,我们要关注外国临时仲裁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问题等。Jack J. Coe教授表示,他相信假以时日,人们会意识到并接受临时仲裁的核心优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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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曾任美国海军指挥官的来访美国学生特别关注中国文化在法律中的反映。他表示之前曾学习过《孙子兵法》,想知道孙子的思想在中国法律、以及仲裁等争议解决制度方面有什么体现。孔庆江院长表示,虽然没有专门研究过孙子兵法的理论,但他确信中国在军事思想方面的最高追求是和平,和平永远是占有绝对优势地位的目标。即便是在有对立、有纷争的问题上,我们仍然是追求和平解决,而不是战争。反映在争端解决方面,我们的文化和制度均非常看重调解,仲裁也是与调解相结合的。董箫律师表示,他认为《孙子兵法》里面有一个观念,即,赢得胜利的最佳途径不是战争、而是和平。我们现在都追求“双赢”,调解通常是让双方获得双赢的一种方式。

最后,双方就法律教学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Jack J. Coe教授说,即使在他还没有律师或仲裁员执业经历时,他也非常重视案例教学;当他拥有更多的实务经验后,教学中就更得心应手,因为自己亲自办理或参与的案件,经过保密处理后用于教学,效果会更好,他可以与学生分享更为真实具体、贴近实践的经验与心得,这种案例更有助于学生生动理解和掌握法律理论与技能。他还向大家介绍了其法学院开设的“顶点课程”(capstone course)等特色教学方式和课程,并强调了模拟仲裁教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关于法大老师提到的“三学期制”改革,Jack J. Coe教授表示他非常愿意支持与合作,尤其在夏季小学期的课程设计方面,他们经验丰富。孔庆江做了总结发言,对Jack J. Coe教授一行再次表示欢迎与感谢,希望这只是双方交流与合作的开端,期待双方继续开展实质性的联系与合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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